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商洛建设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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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商洛建设,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等称号,为商洛建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省级平安市、荣获首批平安铜鼎等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
打击犯罪与保护权益并重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右一)出庭支持公诉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602人,起诉5915人,促进了全市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先进单位。
二是努力减少社会对抗。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054人,不起诉717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8%。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66人。办理的林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商山细雨未检基地品牌启用仪式
三是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做到不枉不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14件从恶势力犯罪降为一般刑事犯罪,有1件从一般刑事犯罪提为恶势力犯罪。打造“商山细雨”未检品牌,创建未检工作基地和工作机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独立起诉的,依法支持起诉124件。
二
源头治理与矛盾化解并举
一是促进堵漏建制。深化行刑衔接,同相关行政单位建立协作衔接机制29个。牵头组织4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建成豫鄂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督机制。结合办案提出完善单位、行业或社会治理建议2163条,参与行业源头治理。
全市协同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推进会
二是守护公共利益。积极参与秦岭“五乱”问题整治,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机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一起秦岭生态保护案被陕西卫视报道,整治“小黄车”乱象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报道。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现场
三是稳妥化解矛盾。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案件27件,其中一起行政争议案件,被评为全国“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清理信访积案31件,为19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1.5万元。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02次,努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市检察院连续16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连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授予省级“人民满意窗口”荣誉。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中间)主持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
三
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并行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上街进行普法宣传
一是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多发型涉众型犯罪,结合民法典颁行,通过深入街头、企业、农村咨询宣传等方式,发放打击预防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和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内容的普法宣传资料50余万份,发手机短信300余万条,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1名干警被评为“陕西省十大普法模范”。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受聘商洛中学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
二是聚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战略任务,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74名检察官在146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为30余万师生讲授法治课。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在商州区第六小学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三是灵活运用多种渠道促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行党组书记述法、点评法治工作和检察官以案释法,结合公诉办案、法律文书说理等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实施院领导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82次,加强新媒体的建设运用,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广度和渗透深度不断提高。
END
来源: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韩亚鹏编辑: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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